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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上看 Favorlang 村莊

在哪裡?

 

 

學界常認為 Favorlag 地區的確實邊界和其語言上的分類都有學術上的爭議點如果上述假定Favorlang 指笨港溪北方原野的廣泛地區是可以被考慮的此一廣泛地區包含述四個區域:

(1) 16371638 年為荷軍所征服的笨港溪北岸的 Favorlang 村莊及其附屬村莊 Heyaukan Vajikan 所在的地區,包括更北方的Davole;即今北港溪以北至濁水溪南岸之間原野,是為第 1 區域

(2) Jacobus Vertrecht 的宗教文書所指的 Ternern”,即甘為霖《The Articles in Favorlang Formosan

》序文所指:「諸羅山北方,Simon van Brain (布林) 從事宣教之區域」,包括 Daribo Gilbert Happart 事宣教之區域;即今雲林縣斗南鎮一帶至林內一帶原野,是為第 2 區域

(3) 東螺溪北方的 Gijlim (二林) Babosa (半線),即今濁水溪北岸至大肚溪南岸一帶原野,是為第 3 區域

(4) 自大肚溪北岸至大甲溪南岸一帶原野,即所謂的 Quataong 所管轄的 Papora;跨越大甲溪北岸接壤於北邊的 Taokas,是為第 4 區域。

因為:其一:小川尚義發現:Gilbertus Happart 的〈Dictionary of the Favorlang Dialect of the Formosan Language (華武浪語字典)〉有如下的華武浪語句 “Tamada  cho  pinaasassaban, inachas ja obadda Ternern.”W. H. Medhurst 的英譯本譯成:Who has in formed the village, that the men of Favorlang have been beaten,認為:Ternern Favorlang 應為同一地方;亦則Favorlang 就是Ternern

小川根本上忽略了 Jacobus Vertrecht 自己翻譯成荷文的宗教文書開頭語,“Leerstukken  ten  gebruikke der  schoolen vatn’t  Favorlangs’ Disttrict” 中的 Disttrict這個詞;Vertrecht 的意思應該是:「Favorlang 地區的 Ternern」,是則 Ternern 並非等同於Favorlang,而是Favorlang 地區的Ternern 至為明顯

Ternern 在哪裡呢?

小川說:從地圖上,未能檢索到 Ternern 或疑似 Ternern 的地名,故而無法確定其位置。小川檢索的是哪一張地圖,吾人無從得知,且滄海桑田,地圖上有時難免遺珠之憾,但主要的還是在於小川把 Ternern” 解讀成テルネルン」,而且可能被那句 Zyde der Ponkanse revier (笨港溪北方)所誤導,找錯了地方,才會檢索不到 Ternern 或疑似 Ternern 的地名。

其實是,Happart 的〈Dictionary of the Favorlang Dialect of the Formosan Language(華武浪語字典)〉完成於1650年,他是1649-1652~53 范布 (Simon van Breen) 師駐進 Ternern 從事傳教的。根據賀安娟《蘭統治之下的台會語言學》:一六四三年,范布林牧師接替尤紐斯,先在城中服事1644才被派到Favorlang地區164510月成功的平定Favorlang原住民的叛亂,接下來的兩年半之間在那裡建立了六所學校由此可見上述小川所舉Happart 的《華武浪語字典所記:Ternern 受到攻打一事,是指布林平定 Favorlang 原住民的叛亂而言,非指1637 年及1638 間范得堡經由 Wankan 去攻打 Favorlang 的那次戰事。  

另一個 Favorlang 地區

再參酌於:「布林的傳教中心在諸羅山附近的 Dalivo (里霧,今斗南)Favorlang 的村落在Dalivo 更為東北方的地方」這裡所指Favorlang 村落」同樣布林所平定的 Ternern 村落,與范得堡長官所攻打的Favorlang 的村並非同一村莊,殆無疑義,並且已經清楚指出Ternern 的位置Dalivo (今斗南) 更為東北方的地方。

回到如何解讀 Ternern” 這個地名的問題;小川解讀為:「テルネルン,即:[ te-r-ne-run ],聽起來好像是一句南島語,但也可以唸成:[ ter-nern ],就與閩南語發音「大崙」相當接近。檢索一下地圖,在今斗南鎮東北方向,位於省 3 號公路古坑交流道北邊約 1 公里 處,確有名叫「大崙」的地方,即今雲林縣斗六市崙峰里,包含「大崙」、「大崙埔」和「溝霸」一帶,位於斗南鎮東北東方約 67 公里處 ,離斗六市區南方約 3 公里處,與上述記載 Ternern” 的地理位置完全符合。

總之,小川以為Ternern Favorlang 係同一地方是不正確的。Ternern 並非1637 年及1638 年間范得堡所攻打的那個 Favorlang 村莊,而是位於諸羅山北方原野上的另一個村莊,名叫「大崙」。而這裡所指的 Favorlang 就是甘為霖所指:「諸羅山北方」的 Favorlang,並非指 Wankan 北方的 Favorlang,是為另一個 Favorlang

關於 Takeys

進而小川之根據 1651 年大員傳教師呈巴達維亞政廳報告文書中,關於宣教師配置記載:「宣教師 Gilbert Happart Pokan 溪彼邊的 Takeys Favorlang 云云,而認為 Takeys Ternern Favorlang 為同一地名,也是不正確的

那麼這個 Takeys 在哪裡呢?賀安娟《蘭統治之下的台會語言學》引用翁佳音《虎尾人的土地與歷史》(未刊稿) 譯為「二林」,她說:「布林的傳教中心在二林Tarokei附近的他里Dalivo,在地理位置上很不合理。因為出現於《熱蘭遮城日誌》中的「二林」都寫為:Gierim Gierem,是位於二林溪出海口,荷時為一重要的鹿皮輸出港口,並非在笨港溪北方原野,而是遠在東螺溪北方,距離他里 (今斗南) 甚遠,而且不是在他里霧的東北方,而是在相反的西北西方向。

Tarokei Takeys陳漢光《雲林地名研究初稿》說:荷蘭戶口資料內又作為 Aaissangh ArrissanghTalackbayenTalackbayanTalackbaijen Takkais,指「斗六柴裡」;就地理觀點而言,較為合理可信。「二林」之說的錯誤引用影響不小;程紹剛《荷蘭人在福爾摩莎》以及李揮雄漢譯《荷據下的福爾摩莎》,還有更多台灣史研究者亦都掉入了這個陷阱。賀安娟來自比利時的學人,也許並不熟悉該地區的情形,國內學者犯同樣的錯誤,正凸顯翁佳音所謂台灣史「研究的本土化」之重要性;可見單靠歷史文獻的台灣史研究恐有難於周全的困境。  

陳漢光指出:「斗六柴裡」又作「柴裡斗六」、「斗六門柴裡」,是後來的人為了省略的關係,把它讀作「斗六」或「斗六門」;也有作為「柴裡」或「柴里」等許許多多的寫法。

斗六又被稱為「雲林」;安倍明義《台灣地名研究》說:歷史上稱為「雲林」者有兩個市街,一為「林杞埔」(今竹山),其二為斗六街;黃叔璥《台海使錄》:「斗六門舊社,在大山之麓,去柴裡十餘里…」等等;事實上,無法得知哪裡才是歷史上的「斗六」?

然而,Takays 是否就是現在的斗六也是有存疑的空間。所謂「斗六柴裡」或「柴裡斗六」這「許許多多的寫法」的地名,極可能是由「斗六」和「柴裡」兩個地名合而為一而來的。

回到 1651 年大員傳教師關於宣教師之配置呈巴達維亞政廳報告文書:「宣教 Gilbert Happart Pokan 溪彼邊的 Takeys Favorlang 云云」,明白記述 Takeys 位於笨港溪北方。然而這裡所謂「笨港溪」,是指今北港溪上游 (虎尾溪) 南支流之「石牛溪」(按:北支流叫雲林溪),非指流經北港鎮之中、下游「北港溪」;所謂「笨港溪北岸」云云,乃指「石牛溪北方」原野,亦則上述「另一個 Favorlang」地區。

根據文史及地方口碑,「斗六」這個地名的由來,取自「獵鹿」、即 Dau-lok” 一語,荷文寫成 Tarokei Takeys Talackbayan Talackbaijen 正是「獵鹿的地方」。荷治時代,這一帶地區是主要獵鹿場之一,而此一獵鹿場指延伸到今林內鄉全部區域;位於北邊的「觸口」附近尚留有「斗六隙」舊地名,發音與 “Tarokei極為接近。是否如「柴裡」北移演變成為「柴裡斗六」, “Tarokei南移成為「斗六柴裡」?不無想像空間。

綜合而言,Gilbert Happart 牧師之所謂 Favorlang 者,即指自今斗南鎮以北至林內鄉濁水溪南岸一帶地區,包含於上述「另一個 Favorlang」地區,即上述稱為第 2 區域者。

其次是荷人通常據語言的相似性來將各村落分群,本學者伊能嘉矩也是根據語言的相似性來分別平埔族群的。伊能嘉矩曾蒐集埔里林仔城庄及下梅仔腳庄的平埔族語來 Gilbert Happart 的《華武浪語字典》作比對,發現他們之間,在百句中只有七、八句有差異,其餘大多一致;而林仔城庄平埔族據說來自東螺社,下梅仔腳庄即來自Baboza (彰化) 地區的阿束社(今彰化縣社頭附近),及眉裡社 (今彰化縣溪州附近),因此認為同為 Favorlang 族。就是說今濁水溪北岸至大肚溪南岸亦屬於 Favorlang 地區,是為上述稱為第3 區域者。

再者,根據甘為霖《荷據下的福爾摩莎》:經過1645年的征服荷蘭人實質上的控制了 Tirossen (諸羅山) 以北的 Favorlang 地區北部原野延伸到新征服的村落 (上述稱為第3 區域者),包括大肚番王 (Quataong) 轄區。布林在 Tarokei (斗六) 附近的 Dalivo (他里霧) 設立傳教中心,再在一些北部的村社成立以 Favorlang 語為共通語的獨立宣教區云云;乃意味著Quataong 的轄區 Papora 亦使用相同的Favorlang 語,同為Favorlang 地區,是為上述稱為第 4 區域者。  

   

傳統的區域意識

總之,荷人把笨港溪以北原野統稱為Favorlang就是說,就廣義而言,所謂 Favorlang 指今北港溪北岸至大甲溪南岸之間廣大的北部原野但就狹義而言,16371638 年范得堡的出征日誌所記述的 Favorlang 是指笨港溪下游北岸至東螺溪下游一帶,包括所要探討的Favorlang 大庄與它的附屬村 Vajikan Hayukan,以及Dowalee1650 Gilbertus Happart 所記述的 Favorlang 指笨港上游 (今石牛溪) 北岸至現在之濁水溪南岸一帶,包括 DaliboTernern Takays (Tarokei) 東螺溪以北至今大甲溪南岸一帶,由於同樣使用 Favorlang 語,同屬於 Favorlang;此一地區包括 Gilim 與鹿港,以及 Quataong 轄區。

這樣的,荷人在關係不同時地的諸多文件使用了同一地名 Favorlang,而且有時僅指某一村社而言,遂使後人有難於確定其確實位置。(難怪桑原政夫會認為1637 年被荷人所攻打的Favorlang村莊在今彰化縣埔鹽庄。國立歷史博物館藏1864年郇和之福爾摩沙島地圖也把 Favorlang 繪在緊鄰鹿港東邊)。  

要之,上述 Favorlang 一詞來自「北埔路壟」,意指「北部地區」,古人這種區域意識好像有他的傳統存在。1568 1573 年西人 Femao Vaz Dourado 繪製的「東亞地圖」、1592 年荷蘭人Petrus Plancius 設計的「東南亞地圖」,以及1598 Langren 所繪製的「東印度地圖」與 1598Cornelis Doedtsz 所繪製的「東南亞水路圖」都錯把台灣島繪成為三個島嶼。中北方的島嶼記稱為:Formosa (福爾摩莎),南方的島嶼為:Lequeio Minor (小琉球)。中間的島嶼稱為:Lequeio Pequeno (琉球北港)。北回歸線 (北緯 23.5 ) 通過 Lequeio Pequeno 島南端,島的北端約在今大甲溪附近,恰與所謂 Favorlang 的領域不謀而合。  

 

 (繪成三個島嶼的台灣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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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距離看Favorlang村莊在哪裡?